工程人必知的四大工程量系数,建议收藏
工程人必知的四大工程量系数,建议收藏!
了解更多编制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工程建设标...
2020.12.03编制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住宅建筑规范》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
2.建设地点:本项目基地为XX市XX新区。
3.建设单位:XXXX投资有限公司。
4.工程概述:本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XX㎡,总计容建筑面积为XX㎡。地上共15栋单体,
由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垃圾房、卫生站组成;其中1~4#楼为34层,5#,9#,10#为28层,6~8#楼为24层,均为一类高层;11#楼为配套用房,12~13#楼为商业;14#楼为卫生站,15#楼为垃圾房。除11#楼,15#楼,其他均在大地下室范围内。地下室2层,由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组成;地下室总车位数为1909辆,车库为I类车库。
5.主要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6.建筑耐火等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7.人防工程等级:核6级,常6级,乙类。
三、主要施工范围3.1 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火警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控制系统、余压监控系统等。包含 从消防控制室主机设备(含)起至各系统末端设备止所有消防电气系统的全部内容,以及纯消防用的弱电桥架(特别约定除外)。
3.2消防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包含从消防水池进水口开始至消防设备设施末端止的所有工作内容。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自总平消防给水倒流防止器(不含)开始,至末端消防栓的所有工程;包含消防水池至消防取水口连接管、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所有工作内容。特别约定除外。
3.3气体灭火系统所有设备房内气体灭火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全部内容。
3.4灭火器系统所有灭火器箱、灭火器的供应及安装。
3.5通风及防排烟系统3.5.1地下室范围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各楼梯间、前室的正压送风系统;地下车库排烟兼排风系统、补风系统;挡烟垂璧;各设备房用房的通风系统(不含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柴油机本身的进、排气系统)。含外墙风口百叶。
3.5.2地.上楼栋通风防排烟:各栋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正压送风系统(若有)、电梯机房通风系统。含外墙风口百叶。
3.5.3加压送风余压控制系统。
3.5.4商业通风防排烟:图纸内容的排烟风管及设备、公共卫生间排风系统。不含外墙出风百叶。
3.6防雷接地系统各风机、水泵、消防管道、消防弱电桥架、其它消防设备等的防雷接地。
3.7防火封堵电气图纸范围内所有强弱电桥架、以及承包范围内的消防桥架、消防管道、通风及防排烟管道等预留孔洞的防火封堵。
3.8本合同范围涉及的抗震支架3.9消防控制室静电地板四、施工准备4.1施工准备确定现场的具体材料加工场地,并把施工用电引至该地方,认真做好防火措施。组织施工机具进场,在现场施工地点安装、调试,并保养和试运转工作,为投入使用作前期准备。
4.2施工技术准备消防系统的施工人员全部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各班组进行图纸会审,提出施工目标—优良标准。对重点、难点部位编制单项施工工艺方案并向施工人员作技术交底。
4.3施工材料准备编制施工预算,落实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进度要求编制各种材料供应计划,分阶段和厂商订立供货合同,确保不得拖延工期;组织施工材料进场,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做好防护保护措施,同时对各种材料进行抽检,查看有无合格证书、厂商、日期等,对无合格证的产品坚决退货;按机具进场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组织施工机具、工程用料进场;组织各类办公、生活、消防设施设备进场。4.4劳动力的准备及组织建立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确定各专业各工种质量、安全的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岗前培训,包括质量意识、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教育等。并落实施工计划、技术责任制及安全责任制,按管理系统等级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旬作业计划;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核定事项等。并将管理规章制度宣传到个人,确保每一个工人都对这项工程有充分了解。4.5施工材料堆放材料标牌、标识按总承包方要求统一设置;每天下班前组织人员对加工区域进行打扫、整理并由项目部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材料员每日不定时对现场加工区材料堆放、标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加工区整齐、有序。4.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由于本工程体量大等特点,我司计划在现场分专业分别设置加工区域(水、电、通风等系统),根据工程总体工期要求及工作量综合考虑,目前计划安排3个加工区,电系统1个加工区,水系统2个加工区域,通风系统1个加工区域。并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可随时进行调整。
五、主要工程项目的安装技术措施
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1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程序

5.1.2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
5.1.2.1 电气管线敷设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内的同一槽孔内,不应有接头或纽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所有接线用O型端子连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伏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兆欧。每一个回路线路二端皆需标明线路名称(来源及终点)贴上标签。
钢管配管过梁、柱处需加90°拉线盒各一个(外角部份)不可直接弯管;天花板区域在天花板下之探测器配管施作,直接由楼板的接线盒利用防水金属软管引下。
所有管路支吊架形式先与业主/现场监理工程师讨论制作样品后再施工。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两侧均应套锁母。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线槽的直线段应每格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线槽接头处; 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经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致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5.1.2.2设备安装要求: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点与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至多孔送风顶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天棚上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施的边缘水平间距宜保持在:a.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0.2米;b.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米。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探测器的底座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有明显标志。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测器在即将高度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探测器底座用螺丝固定在接线盒上,探测器旋紧在底座上即可完成,但探测器在安装前必须按设定的地址码调整好后再装上,探测器上的发光灯应对准观测者有利观察的方向。
每一探测器安装完成后应有防尘盖,不使灰尘侵入。火警探测器于施工期间严禁将防尘套移除。
5.1.2.3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米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手动报警按钮在安装过程中不能损坏按钮上玻璃。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有明显标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必须按设定的地址码编号。
5.1.2.4模块的安装
联动控制模块应集中安装在联动控制模块箱内,模块箱采用不锈钢钢防水型或耐火级工程塑料防水型模块箱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并且用铭牌按设计图之编号贴于箱门外。联动控制模块箱内每一个回路线路二端皆需标明线路名称(来源及终点)贴上标签。
5.1.2.5火灾报警主机的安装
控制器的主电源导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控制器的接地有专用接地线(接入建筑物共享接地端子板或箱),同时对地电阻小于1欧;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主机和外部设备的接线都通过端子排联接,严禁串接至设备接地端子排上。
5.1.2.6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m,并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设备(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1.2.7广播系统设备的安装
广播系统的施工布管穿线和设备安装施工工艺参见火灾报警系统。
5.1.2.8系统接地要求
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式电缆。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联动设备的接线,必须在确认线路无故障,设备所提供的联动节点正确的前提下进行。
消防控制中心内的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明显标志。
联动控制器内应将电源、通信线、音频信号线、联动信号线、回收信号线分别加套管并编号,所有编号必须与图纸上的编号一致。字迹要清楚,有改动处应在图纸上作明确标注。
5.1.2.9系统的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与直流备用电源。
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各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器的专用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更大负载时,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消防专用主电源更好由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中心直接操作。
5.1.2.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开通
调试开通人员在进入现场前,首先要仔细消化系统及平面图,透彻理解设计部门的设计意图,对本工程采用的系统模式所要达到的报警及联控功能要求必须完全领会。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如一发现管线或安装有与设计不符合现象,应立即和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协商并制订整改计划。
检查强电,弱电线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同性质线共管现象。
检查探测回路线,通信线是否短路或开路,如有问题则必须将线路故障排除后再开机调试。
自动报警控制器单机开通前,首先不接报警点,使机器空载运行,确定控制器是否在安装过程中损坏。
开机后将所带的探测点进行编码,并在平面图上作详细记录。
对未能与控制器建立正常通信状态的探测器逐步检查,如果是管线问题,则在排除线路故障后再开机测试,如果是探测器问题则换探测器。
对报警器要作如下功能检查:火灾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及各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等功能
单机开通完毕,再进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结束后,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要求探测器动作准确无误。
调试过程中,应对调试进度及发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调试结束后,对系统进行不断电考核,要求系统在连续工作120小时无故障,然后将竣工图出齐,并填写调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5.1.2.11联动控制系统的调试开通
开通前,首先对线路作仔细检查,查看导线的标注是否与施工图上的标注吻合,检查接线端子的压线是否与接线端子表的规定一致,排除线路故障。
对所需联动设备在现场做模拟试验,确定联动设备单机运行是否正常,在此项工作未结束前,不能打开联动控制中心电源、以免外围设备故障损坏联动控制器中心设备。
所有联动现场模拟试验均无问题,再从消防控制中心对各设备进行手动或自动操作,进行系统联调。
5.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2.1布线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线槽的直线段每隔1.O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设置吊点或支点:线槽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导线敷设后,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2.2设备安装
5.2.2.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引入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端子板(或排)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应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主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接地(PE)线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内部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同功能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2.2.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安装前,应测量其监控线路的固有泄漏电流。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中应按照规定的正确接线。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载侧的N线(即穿过探测器的工作零线)只能作为该路供电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并且不能重复接地(即不能与PE线相联);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相四线制的供电电路工作零线N应进入(穿入)探测器,PE线不能进入探测器.严禁将工作零线N(中性线)作为PE线使用,也严禁将PE线作为工作零线N使用。
5.2.2.3系统调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先分别对探测器和监控设备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进行系统调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电后,按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下列功能检查:监控报警功能;控制输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等功能。
检查监控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剩余电流发生器和温度发生揣)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分别用主电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系统在连续运行12h无故障后,按规定填写系统调试报告。
5.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5.3.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安装
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发出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明显区别,同时它对消防控制室内的报警控制器、图形显示器装置其他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也要进行监控,故主机要独立运行,不可由其他主机代替。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的安装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的安装设置可以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有关规定,安装要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引入监控器的电缆或导线,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引入线穿线后,在进行管处应封堵;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表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5.3.2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的安装
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宜独立安装在传感器箱内,放置在配电箱附近,并预留与配电箱接线端子。当不具备单独安装条件时,传感器亦可安装在配电箱内,但不能对供电主回路产生影响。应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并有明显标志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传感器的安装。
5.3.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施工调试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安装完毕之后,将系统通电后,按照《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分别对传感器和监控设备逐个进行单机通电功能检查,按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监控报警功能、控制输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电源功能检查。其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功能正常后,监控系统可进行正常调试,待监控系统在连续运行12h无故障后,填写系统调试表。调试完成后应有详细监控点的报警值参数设置记录,相应监控点的地址及对应安装位置信息记录。
5.4防火门监控系统
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批准。
5.4.1防火门监控系统布线
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系统总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Q;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5.4.2防火门监控系统监控器/中继器的安装
监控器壁挂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lm-0.2m;引入监控器的电缆或导线,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防火门监控器安装在消防控制室,中继器安装在竖井内。
5.4.3防火门控制器的安装
控制器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耐火铜芯导线,并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控制器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m-1.3m。
5.4.4系统接地
系统接地的设计参照现行标准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4.5防火门监控系统调试
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系统图、平面图;设备安装技术文件;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调试记录;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对于系统线路出现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Q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控制器和监控器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将所有经过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防火门监控系统,观察并记录所监控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系统在调试无故障后,开始系统的试运行。
5.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5.1系统安装程序
5.5.1.1 支架制作安装
为确保工程质量,除按常规采用设计规定的支架外,均按设计图纸及国标制作安装,所有支架按设计要求刷漆。管道支架、吊架、型式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安装调试完毕后,对受损部分进行补刷。
5.5.1.2主干管安装
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当管子公称直径≤50mm时,采用丝扣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50mm时,采用卡箍或法兰连接。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丝口管路的连接材料,采用油麻丝、厚白漆与生料带。
所有管道穿越过伸缩缝或超30m长度必须加加装伸缩接头装置。
管井内的竖立主管用水平尺和线锤表检查规定的垂直度,通过楼板要加套管,接口的连接符合业主提供的结点图要求。
5.5.1.3阀门安装
施工现场制作阀门测试台,阀门安装前作耐压强度试验,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压力,技术人员应及时填写“阀门试压记录表格”、蝶阀与不同类型的阀门组对安装时,应确保蝶阀使用时开启度不受影响,必要时阀与阀之间采用法兰短管连接。部分特殊阀门暂不安装的配套配件,将按序号编织统一入库保管,待工程调试阶段逐一安装完善。
5.5.1.4支管安装
支管水平安装,先根据图纸确定的标高、位置、坡度、管径等正确安装好支架,然后架设连接,用水平尺在每段进行复核管道的水平坡度,防止局部段有“塌腰”或“拱起”的现象。
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应按照有关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全施工过程自检记录。
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图例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工程通病的预控工作,抓紧实现一次合格制度,坚持分项、分部的工程安装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填写各项工程验收报表、记录,在施工中加强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5.5.1.5水压强度试验
在管道的强度试压中,采用分层分段的方法来进行,逐个地检查管路上的沟槽连接口和丝接口的连接情况,要求不偏不渗和压力表的压力值符合渗漏标准,然后再整个系统试压。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
5.5.1.6管道冲洗
管网完工后,分别用临时水泵加压水接入,从各分支接口处放水,冲洗水流流速为3m/s,开始出水水流浑浊,直至流出的水无杂质、沉淀、变清晰后,停止冲洗。
5.5.1.7水流指示器安装
一般设在每层的水平分支干管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应水平立装,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器的箭头一致。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其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mm。
5.5.1.8湿式报警阀组安装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地高度宜为1.2m,两侧距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下面距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处地面应有排水措施。阀门工作牌处于长开状态。
报警阀功能试验,当打开报警阀试水阀门放水,等延时不超过90S后,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头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水泵。关闭报警阀试水阀门,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停止动作,延时器停止出水报警阀。
报警阀组附件安装要求如下:压力表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5.1.9 喷头安装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一定要配合装饰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喷头紧贴天花上,并且喷头位置要在一条水平线,尽可能不破坏装饰的效果;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10其它组件安装
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钢管,当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水力警铃的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管网试验和冲洗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确保无误。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溢漏。主要控制阀要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在明显处设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两倍。
压力开关要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许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5.6消火栓灭火系统
5.6.1系统安装程序
5.6.1.1干管及支管安装
消火栓系统干管及支管安装根据设计要求,消火栓水泵出水管及消火栓系统采用热浸镀锌加厚钢管。
5.6.1.2室内消火栓安装
消火栓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建筑物内的室内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厂家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消火栓箱体要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消火栓箱安装时应取出内部水龙带、水枪等全部配件,箱体表面平整、埋设牢靠、零件齐全可靠。暗装消火栓栓口根部应用水泥砂浆填塞、抹平,且不得污染箱壁、底。消火栓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栓阀侧装在箱内时应在箱门开启的一侧,箱门开启应灵活。
消火栓栓口距离地面的高度为1.1m,允许偏差20mm,其出水口方向应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栓口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均为5mm。
安装时,必须取下箱内水枪、消防水带等部件。不允许用钢钎撬,锤子敲击的方法将箱破塞入预留孔内。而应将其平稳地放入。定好位后,四周缝隙用填料填补饱满,并清除箱内异物,打扫干净。
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得超过0.8mpa;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得超过 0.5mpa,超过此压力要采取减压措施,一般采用减压孔板或减压阀。
消火栓处的按钮应能直接起动消防水泵,按钮应有防止误启动消防水泵的保护措施;试水时,消火栓的水柱不小于10m。
消火栓水枪齐全完好,无砂眼漏水现象。接口垫圈完整,水带外观完整无损、无腐蚀、无污染现象,渗水量不得超过标准要求。
5.7防排烟系统
5.7.1风管制作
排烟风管及所有通风管道均采用镀锌钢板制作,其厚度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来选取。
法兰风管的制作是一个流水线的作业过程,故必须对中间每个工序进行严格控制。班组要做好风管和配件的自检和互检工作,质量员应做好专检并做好纪录,合格后才能运至工地进行安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按照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文件和程序进行质量活动。
法兰结合处是较易漏风的部位,故法兰截面尺寸、法兰口平整度、尺寸误差等均应按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法兰四角内侧均加强密封措施。
对于与设备和部件连接的风管,可以单独在一端加工连体法兰,另一端不加工,在现场按实际长度下料后,用薄壁组合法兰铆接后再进行安装。
风管和配件选用通丝螺杆在管内作支撑加固,露出管外的丝干,要求二牙左右的丝口即可。
风管及部件加工后应平整,尺寸准确,纵向接缝错开,咬口紧密,宽度均匀。
5.7.2风管安装
风管安装前必须将风管内部擦拭干净,施工中必须保证风管内部清洁。同时,必须做好风管和配件四角的密封检查工作,如遗漏应及时补上,否则不允许安装。风管安装要采用不易老化、密封性好的法兰垫料。
风管与设备间的连接及风管穿过防火分区时,须设防火柔性软管,并满足系统的承压要求。柔性软管长度宜为150-250mm,安装时必须松紧适度,无漏风。
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得有死弯或塌凹。
防火阀等配件必须在安装前检查其功能,活动部件灵活有效。安装后采取保护措施,保证其外部美观,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与风机等设备安装前须验收,如有明显外部变形的不允许安装使用。
吊架采用B30、B40的C型钢,50×4的角钢,6#槽钢三种材料。吊杆相应采用M8~M12通丝螺杆。大边长小于400mm的风管,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4m,400~1250mm风管,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 m,大边长大于1250mm风管,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2.8m,吊杆距离保温层的空隙不小于10mm,风管末端设置的吊架悬空距离不得大于1m,也不得小于100mm。
风管与部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消声器应单独设置支、吊架,不能使风管承受消声器或消声弯头的重量,且有利于单独检查、拆卸、维修和更换。
到加工机械的运行空间和操作人员的操作距离,必须采用悬吊式支架。此外,还应注意吊架离法兰或者风口、疏脚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以防止保温层压缩变形影响拼缝处粘接。
管和配件连接时,四角用M8~M10螺栓固定,其余四条边框用勾码或“U”型螺栓连结,连接处必须可靠且不漏风。
管之间连接采用勾码,其长度为150mm,勾码之间的间距以不大于150mm为原则,最外端的勾码离风管边缘一律为150mm。
管与主管的连接处,结合要紧密并填充密封胶;管与设备的连接,要严格注意连接处的可靠程度。
风口与风管引下管的连接,要求风口颈部与引下管的结合要紧密。
5.7.3设备部分安装
5.7.3.1风机安装
设土建固定基础时,应先校正基础的标高和水平度,各部分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风机进出口管上应设150~250mm长的软接头,与风管间应采用法兰连接。
风机悬挂安装时,使用的隔振支吊架必须安装牢固。隔振支吊架的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技术档的规定。隔振支吊架的焊接必须按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焊接后必须矫正。
5.7.3.2设备的吊装
设备吊装注意事项如下:
搬运过程中,要注意对设备进行保护。设备吊装时,吊装的绳索必须挂在设备的专用吊环上,不得将绳索捆绑在设备机壳、轴承及接管上。与设备机壳接触的绳索,在棱角处垫上柔软材料,防止磨损机壳及绳索被切断。
施工中注意防电,电线应远离索具。不能远离的,要对机索具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设备从地面向楼层上及向地下室吊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吊装时做到信号明确、统一,信号不明确不许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每件设备必须试吊,试吊离开地面100mm,经确认吊装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起吊。卷扬机圈筒上钢丝绳至少保留5圈,钢丝绳绳头应严格嵌固。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雨天、雾天,禁止进行吊装作业。为防止设备在空中打转,在设备两端设两根白棕绳牵制。
施工作业区要做好安全防护,地面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看管。
在楼面上或梁、柱处的受力点部位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经负荷计算后,对单位面积荷载较小的楼板一律用型钢和铺设钢板进行加固,凡钢丝绳捆绑梁柱要用木板保护。
5.7.3.3防火阀的安装
安装防火阀之前应先检查阀门外形及操作是否完好。检查动作的灵活性,确认阀门正常之后再进行安装。
防火阀宜有单独的支吊架以避免风管在高温下变形影响阀门功能。
在阀门的操作机构一侧应有不小于200mm的净空间经以利检修。防火阀在吊顶内安装时,在观察窗和操作下面设检查门入孔尺寸不小于450×450。消声器等安装就位后,可用拉线或吊线尺量的方法进行检查,对位置不正、扭曲、接口不齐等不符要求部位进行修整,达到设计和使用的要求。
消声器等消声设备运输时,不得有变形现象和过大震动,避免冲击破坏消声性能。
消声器、消声弯头应单独设支、吊架,不得有风管来支撑,其支、吊架的设置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
消声器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与风管或管件的法兰连接应保证严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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